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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管理辦法

        2025-02-28

          為進一步加強合同管理,減少和避免合同違約及糾紛情況,防范重大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結合基金會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合同,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基金會各部門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合同管理指合同訂立、審批、簽訂、履行及歸檔等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三條 辦公室是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編制基金會合同管理制度;
          (二)監督檢查重大合同履行情況;
          (三)建立合同管理臺賬;
          (四)負責合同歸檔管理。
          第四條 財務部在合同管理中的主要職責:審核合同中涉及資金、資產、價款、支付方式、稅務等相關事項。
          第五條 各部門是合同承辦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合同文本談判與起草;
          (二)審核合同的經濟性、技術性、可行性及安全性;
          (三)審核標準合同;
          (四)根據授權簽訂合同;
          (五)配合辦公室完成合同歸檔,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六條 法律顧問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代擬合同文書;
          (二)審核合同條款合法合規性、嚴密性及可行性;
          (三)審核標準合同;
          (四)協助各部門處理合同糾紛事項。
          第三章  合同訂立、審核和簽訂
          第七條 合同承辦部門根據雙方協商結果、招投標結果以及相關情況和資料編制合同文本,合同文本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合同內容完整、用詞準確、嚴密可行。
          第八條 合同經辦人填寫《基金會合同審批單》,按程序報批。重大合同簽訂須經基金會秘書長辦公會審議通過,按程序報上級單位審批。承辦部門在送審合同時,除合同草案外,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立項文件、預算、技術協議、招標(詢價比價)材料等支撐性材料;
          (二)審核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九條 合同經審核批準后,承辦部門協調相關單位對合同進行確認,雙方簽字、蓋章。以基金會名義簽訂的合同,由秘書長或由其書面授權他人簽字,授權人應為副秘書長或部門負責人。
          第十條 合同經簽署后,由承辦部門到辦公室登記、申領合同編號、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按程序辦理蓋章手續。合同原件等全部卷宗文件,交辦公室存檔。
          第十一條 合同印章使用管理應執行以下規定:
          (一)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毀損或擅自交與他人;
          (二)嚴格履行登記審批手續;
          (三)不得擅自將印章帶出簽訂合同,也不得在空白合同書上加蓋印章。如印章被盜或遺失,須立即通過適當方式公開聲明作廢。
          第四章  合同履行
          第十二條 合同由承辦部門組織履行。隨時掌握合同履行情況,并通報辦公室。
          第十三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出現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允許變更、解除的條件時,經雙方協商一致(一方依法享有單方解除權除外),可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符合法定或約定程序,采用書面形式建立《合同變更建議書》。
          第十四條 合同變更、解除須在法定或約定期限內作出答復,與合同簽訂程序相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書面協議未生效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五條 發生合同糾紛時,承辦部門須將事實經過、處理情況及擬采取措施等書面報告法律顧問,由法律顧問牽頭處理合同糾紛。在處理過程中,未經法律顧問審核、基金會秘書長同意,不得向合同方作出實質答復或提供文件。
          第五章  合同歸檔
          第十六條 合同檔案由辦公室按檔案管理要求歸檔。包括合同文本原件及相關附件;糾紛或爭議處理情況記載及有關材料等。查詢或借閱合同,應到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
        本辦法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后施行。
         
                                           (2022年12月修訂)
         

        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合同審批單

         

        編號:

        合同名稱

         

        承辦部門

         

        經辦人

         

        合同要件

        1.對方單位:

        2.主要內容:

        3.標的金額

         

        4.合同份數

         

        部門負責人

         

                                                 

        法律顧問

         

                                     

        財務負責人         

                               

                                       

        副秘書長

         

                                      

        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