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與北京合拍環訊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簽訂《協議書》,約定發起成立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青創基金。
鑒于北京合拍環訊科技有限公司在開展有關活動中,嚴重違反《協議書》“乙方涉及本基金的相關宣傳活動的方案以及開展的所有活動必須報甲方同意”等約定,本基金會特此發表如下聲明:
一、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自本聲明發出之日起,解除與北京合拍環訊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簽訂的《協議書》;
二、北京合拍環訊科技有限公司未遵守雙方《協議書》約定,未經報請本基金會批準同意,私自以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青創基金名義從事所謂“利亞英才計劃公益項目”,私自設立所謂“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公益品牌項目(CU驛站)”地方運營中心,私自設立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青創基金網站,上述活動均與本基金會無關,本基金會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已向北京合拍環訊科技有限公司發出律師函,通知其解除2018年5月21日簽訂的《協議書》,同時要求其立刻停止以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青創基金名義從事“利亞英才計劃公益項目”等一切活動。
如因此給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本基金會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特此聲明。
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
2019年11月8日